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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办大学也是改革开放事业的重要贡献者

发布时间 2010-03-04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经历近30年艰苦奋斗、曲折发展的历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事实上已经成为中国30年来改革开放伟大历史的一部分。她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改革开放的得益者;同时又是改革开放的贡献者,为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经济迅速发展乃至社会文化事业的繁荣,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文献研究表明,从改革开放贡献者的角度看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不仅文献数量不多,而且深入而又系统研究的文献更少。为了展示和彰显中国民办大学之改革开放贡献者的形象,《中国民办大学报告》课题组决定,把今年《中国民办大学报告2010》这一卷,聚焦在其社会贡献搜集和研究上。

  我们这项研究,从思路到实施,都得到了北京吉利大学校领导的启发和支持。董事长李书福先生就多次在学校干部会议上讲:“要研究中国处在什么历史时期?中国高等教育处在什么历史时期?北京吉利大学又处在什么历史时期?” “改革就是探索,就是在实践中寻找答案。”执行校长王兴贵先生上任伊始,就要求把编年系列出版物《中国民办大学报告》这件事办好,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服好务。

  《中国民办大学报告2010》全书包括5篇31章,涵盖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在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及教育国际竞争力诸方面的社会贡献、中国民办大学社会贡献的国际比较、中国民办大学社会贡献的各省市自治区排名,以及中国民办大学社会贡献研究中的地区与学校案例分析。

  发给大家的“资料之一”--“中国民办大学当代社会贡献研究”,就是《中国民办大学报告2010》部分研究成果的简要汇报。鉴于时间关系,在这里我只能做一个简单梳理和介绍。

  第一,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对发展我国高等教育的贡献

  2008年,全国民办高校640所,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为401.3万人。其中,普通本专科在校生393万人,占全国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19.4%。如果把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大学也算在内,那么民办与公办几乎二分天下,各占一半。显然,民办大学已经成为国家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贡献主要表现在:

  1、中国民办大学扩大了接受高等教育机会,提供了多元选择,促进了教育公平。

  2、中国民办大学扩大了高等教育规模,为我国迅速跨入高等教育大众化做出了积极贡献。可以肯定地说,没有民办大学的贡献,中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大众化的实现或许要推后好几年。

  3.中国民办大学为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战略、提高教育国际竞争力做出了巨大贡献。

  4.中国民办大学激活了社会教育资源,扩大了非财政性教育投入。众所周知,学费的滚动积累是大部分民办高校传统的资金积累模式,这一模式在最早成立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中尤为普遍。据估计,2003-2005年5月,民办学校吸纳学杂费大约3000亿元。进入21世纪后,风险投资资本也开始大举进入民办教育与培训市场,投资项目首先涉及的也是民办高等学校。从2000年到2007年10月31日,中国教育培训行业共披露36起VC/PE(风险资本和私募基金)投资案例,25家教育机构共获得3.56亿美元投资。

  5、中国民办大学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扩大了就业机会,为发挥社会闲散智力提供了平台。拉动就业不仅包括大批专任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障等教辅人员,产业链条稍一延伸,民办大学的存在还拉动了建筑、餐饮、交通等领域的发展以及这些领域的就业。总体上,民办大学也是国家的就业增长点,对于扩大中国的整体就业机会有显著的现实意义。

  6、中国民办大学的出现,是国家改革开放30年制度创新的一个具体体现,同时也启迪了整个高等教育体系的改革,对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7、中国民办大学在后大众化后普及化时代很有可能成为高等教育创新的先驱和“知识经济时代职业培训站”的典范。

  第二,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经济贡献。

  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大趋势一样,近30年来中国高等教育私有化趋势也表现的十分明显。高等教育从游离于经济社会边缘,正在越来越渐进地走入经济社会的中心。随着经济的发展与进步,特别是知识经济已经深入到了社会的各个角落,不仅仅是高等教育的经济功能在愈益凸显,而且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本身正在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的产业部门。

  和传统上仅仅将教育视为一种投资不同,新兴的研究视角是将教育看作为一种消费,以及这种消费支出带动教育和其他相关产业增长对经济的影响。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是却鲜有研究从民办高校对国家经济增长贡献的角度进行分析和探讨。

  鉴于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学校无法直接获得国家与地方性财政经费的支持,因此,中国民办高校基本都是依靠举办者投入和学生的学杂费建立与滚动发展起来的。学生的学杂费也较公办高校更高。从高等教育消费功能的角度来看,其经费的收入可以大致估算出民办高校的直接消费规模。经估算,2006年全国民办高校的经费收入总额在340.48亿元左右,校均经费收入达5623.7万元,其中仍以学杂费收入为主,占全部经费来源的86.97%,举办者投入占8%左右。从学校类型来看,普通本科的校均经费收入最高,超过了1.6亿,且学杂费收入占绝对比例,举办者投入仅占2.15%。从民办高校的经费收入来源可以看到,与其说是民办高校对经济增长起到了促进的作用,不如说是广大民办高校的在校学生为经济增长作出了贡献。

  除了学杂费,学生为求学还需要支付伙食、交通和学习用品等费用,从调查数据来看,民办高校学生规模每增加一人,其带来的直接消费为每年12383元。国家统计局曾在1992年和1997年投入产出分析表的基础上公布了一些部门的投入产出乘数,将其中的教育部门分解成高等教育部门和非高等教育部门,以此分析了1999年我国普通高校扩招48万人所带来的各部门总产出的增量。按照此方法,我们对2007年全国民办高校在校生规模增加67.08万人所带来的高等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产出直接增量和总产出增量进行了计算,分别为83.06亿元和195.88亿元。以饮食业为例,民办高校2007年每增加一个学生,对饮食业的额外需求增量为每年3229元,扩招67.08万人后,饮食业最终需求的增量为21.65亿,而饮食业增量所导致的国民经济总产出的增量为55.02亿元。

  除了学生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由于学生规模的快速扩大,民办高校也不可避免地要对校舍、大型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源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从2003年至2007年民办高校固定资产总额从391.14亿元增加至1258.29亿元,年均增长率24.93%,占全国普通高校固定资产总额的比例也由10.3%上升到15.45%。按照学生消费拉动总产出的计算方法,我们将生均固定资产分解为教学科研仪器、校舍建筑和图书印刷三部分,从而估算出2003年至2007年民办高校基础建设投资推动的社会总产出分别为572.22亿元、628.61亿元、725.56亿元、677.37亿元、623.73亿元,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态势,对当年全国GDP的贡献率从0.42%下降至0.25%,但是民办高校基建投资推动的产出增量占全国普通高校基建投资推动的产出增量的比例则在不断上升,从2004年的29.5%增至36.46%,再次证明了民办高等教育在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总而言之,民办高等教育作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发展力量,无论在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还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都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第三,中国民办大学社会贡献力之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

  中国民办大学社会贡献包括政治贡献、经济贡献、科技贡献、教育贡献和对提升中国教育竞争力的贡献等5个大的方面。严格地讲,要做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也必须从这5个方面出发,但鉴于目前各省市还没有对民办高等教育进行经常性的统计工作及发布,以上各个方面的数据无法获得。为此,我们只能暂时简化指标系统,选择和确定以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等3个一级指标,以及各省市占教育部认可的民办高校数的比重、各省市占全国民办高校在校生数的比重、各省市占教育部认可的本科民办高校数的比重、各省市占中国民办大学100强得分总分的比重、各省市占民办高校入选中国大学创业富豪榜校友数的比重、各省市占民办高校入选中国大学富豪校友捐赠排行榜校友数的比重、为本省市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为本省市高等教育大众化做出的贡献等8个二级指标,来统计、计算、分析和最后排序。

  在中国内地31个省市自治区中拥有民办高校的,只有29个。首先根据中国民办大学社会贡献各省市排名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并计算出每一个评价指标各省市的数值,统计出每一个评价指标各省市的排名名次;然后计算出每一个省市的平均名次,按从小到大顺序排列名次,得到下列结果:

  中国民办大学社会贡献各省市排名的前10名是:第1名是陕西省,第2名是山东省,第3名是江西省,第4名是福建省,第5名是上海市,第6名是广东省,第7名是北京市,第8名是江苏省,第9名是安徽省和辽宁省。

  第11名至第29名是:第11名是湖南省、第12名是浙江省、第13名是河南省、第14名是河北省、第15名是海南省、第16名是重庆市、第17名是湖北省、第18名是广西自治区、第19名是黑龙江省、第20名是云南省、第21名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第22名是四川省、第23名是吉林省、第24名是山西省、第25名是内蒙古自治区、第26名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27名是天津市、第28名是甘肃省和贵州省。

  我们进行中国民办大学社会贡献研究就是要鼓舞民办教育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发扬改革开放和创新精神,携手政府和社会各界,在公共治理结构、投融资机制、办学体制、教学内容和方法、教育和就业关系等领域进行全面的制度创新,完成新的历史时期赋予中国民办大学的重任、勇敢地面对民办大学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我们坚信,随着行将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稿)第十四章第43条提出的要“大力支持民办教育”,要“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性政策,积极探索和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这新一轮促进民办教育政策的实施与落实,中国民办大学必将有一个更辉煌成功的未来,也必将继续为祖国发展和繁荣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蒋国华: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吉利大学教育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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