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热烈庆祝泉州市农业学校建校80周年,展示我校教师、校友及学生的艺术成果,我校将于校庆期间举办艺术作品联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稿范围
1.校友作品
2. 泉州市农业学校教师、学生作品
二、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以美术、书法、摄影、篆刻、剪纸等艺术形式,歌颂我校发展历程与学校精神等积极向上的主题内容。
2.作品规格及要求:美术、书法作品不超过六尺整纸,作品规格以竖式为主。摄影作品尺寸不限。作品无需装裱(特殊装裱请附设计稿),由学校统一装裱。
3.作品背后右下角请用铅笔楷书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班级、电话等内容,校友请注明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以便于准确联系与登记。
4.每位作者投稿数量:教师每人不超过4幅,学生每人不超过2幅。
三、奖项
教师优秀作品,学校将予以收藏,颁发收藏证书。
四、收稿及展览时间地点
1.展览时间:2012年11月——12月
2.地点:泉州市农业学校校庆展览室
五、征稿日期
自通告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12年9月31日(周三)
六、收稿与联系方式
1、教师(含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作品:请寄送至泉州市农业学校办公室
2、校友作品:请寄至坪山路350号泉州市农业学校80周年校庆办公室;邮政编码:362000;电话:13959999826。
3、学生作品:请交至团委会,再汇总交办公室。
以上三部分作品必须在9月31日(周三)前统一交至 办公室,以便登记整理,选出展览作品,统一装裱。
福建省泉州市农业学校
2012年5月4日 |